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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:关于2024级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[2017]6号)、《普通高职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三院教[2023]7号)、《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鄂三院教[2022]11 号)、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转专业申请对象

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大一新生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转专业:

1.学生确有特别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。

2.因某种疾病或存在某种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,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。

3.经学校认可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。
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。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第一学期所学课程应全部合格。

2.满足相关二级学院及专业转入条件。

3.满足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》中的相关规定。

(二)禁止条件

1.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。

2.留级和休学的学生。

3.艺术类考生、提前批录取专业学生及补录的学生。

4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(中高职一体化“3+2”分段培养的学生、企业单招学生等)。

5.招生时确定为定向(委托)培养的学生。

6.国家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。

7.以上所有禁止转专业条件适用于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。

(三)限制性条件

1.根据(鄂教职成[2017]6号)文规定:中职单招、技能高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,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,只能在原招生专业类别内转,具体参照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21年)》专业大类执行。

2.应用化工技术、护理、临床医学等专本联合培养性质的班级,以及拟升本专业(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现代物流管理、旅游管理、畜牧兽医、应用化工技术等)均只能转出不能转入

3.部分学院因教学资源有限,对少量专业限定转入名额及转入条件,并对申请转入学生开展考核,具体安排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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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专业均由转入学院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。具体考核课程、考核方式等由转入学院确定(各学院转专业方案见附件1),考核相关材料由各转入学院存档备查。

4.以下情况不占用限定转入名额:

(1)入学后体检,因身体原因不满足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》中的相关规定,不能就读录取专业,且满足限制转入专业的转入条件,并通过转专业考核的;

(2)经招生就业处协调转入我校委培班的学生;

(3)退伍复学的学生,满足限制转入专业的转入条件,并通过转专业考核的。

三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
1.2024年11月5日学校在官网和学工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转专业通知及相关文件。

2.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之间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持以下材料原件至转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:转专业承诺书(手写)、高中(中职)毕业证、退伍证、创业证明(工商部门提供)、其他佐证材料(如限制转入专业需要添加的证明材料等)。转入学院学籍管理员负责组织现场确认并填报《2024级拟转专业学生现场确认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3.通过现场确认的学生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,按操作手册(附件3)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申请,并按规定上传电子扫描件:转专业承诺书(手写)、高中(中职)毕业证、退伍证(仅退伍军人需要)、创业证明(仅休学创业人员需要)、其他相关佐证材料(如限制转入专业需要添加的证明材料等)。

4.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后,教务处按照已公布的转专业考核方案,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:00—17:30统一组织考核。

5.转出学院于2025年1月13日之前,按通知所要求的条件审核转专业学生转出资格。转出学院学籍管理员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2024级拟同意转专业学生成绩汇总表》(附件4),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审核。

6.转入学院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,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,并由学籍管理员填写《2024级高职生转专业汇总表》(附件5),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。转入学院教学办同步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3日及以上。

7.学校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复核,复核结果于放假前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。

8.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,所有复核通过的学生到新班级上课,复核未被通过的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须慎重考虑,认真查阅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具体要求及相关考核方案,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,学校不接受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,审批通过后的学生不得留在原专业就读。

2.学生提交手写承诺书(模板见附件6),承诺书需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扫描件。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有效,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
3.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下审核,并在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及佐证材料,否则视为主动放弃。

4.复核通过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专业相关手续,视为自动放弃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5.学生如有疑问可以进行电话咨询,转专业咨询方式见附件7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要充分体现“以生为本”的教育教学理念,在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尽量满足学生学习需求。

2.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转专业事宜,加强调控,避免学生盲目跟风转专业。

3.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,按照各项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完成本次转专业工作,确保工作过程公开、公正、规范。

附件1:各学院转专业方案.rar

附件2:2024级拟转专业学生现场确认汇总表.xlsx

附件3:正方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手册.docx

附件4:2024级拟同意转专业学生成绩汇总表.xlsx

附件5:2024级高职生转专业汇总表.xlsx

附件6:转专业承诺书.docx

附件7:转专业咨询方式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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